私隱專員公署調查|運輸署及旅社等機構洩個人資料 涉違私隱條例

私隱專員公署調查|運輸署及旅社等機構洩個人資料 涉違私隱條例

私隱專員公署調查|運輸署及旅社等機構洩個人資料 涉違私隱條例私隱專員公署調查|運輸署及旅社等機構洩個人資料 涉違私隱條例

【Now新聞台】私隱專員公署介入8宗涉及個人資料事故,調查後認為涉事機構違反私隱條例,包括運輸署寄信時摺錯信,導致信封外可見到身份證號碼,亦有保險公司將個人簡歷當作環保紙使用。

這8宗個案分別牽涉政府部門、旅行社、航空公司等。其中一宗個案,運輸署向投訴人郵遞通知更改地址的信件時,未有按既定的摺信要求處理,可從信封窗口看到信件標題及個案編號、即投訴人的身份證號碼;亦有旅行團領隊向團友經電郵分發同一張團體電子機票,但機票上載有全團30多人,包括23名團友的英文姓名及出生日期;更有保險公司在打印文件時,將載有個人簡歷及身份證副本的紙當作環保紙使用。

私隱專員公署認為8宗個案都違反了私隱條例,有關使用個人資料或個人資料保安的規定,認為事故雖然不算大型,但希望提醒市民處理個人資料時,要跟足程序辦事。

私隱專員鍾麗玲:「從這8宗事故,很多時都是一些工作習慣失誤或員工的大意,造成資料外洩情況。今時今日而言,我會說公眾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期望與日俱增,機構也有責任將保障私隱視為他們的核心價值之一,機構也有責任構建一個保障私隱及數據安全的工作環境。」

私隱專員公署向涉事機構提出6項建議,包括為員工提供針對性培訓、制訂工作指引及資料外洩後的應變計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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